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法治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專題講座20日在拉薩市舉行。
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法案室原主任彭建華受西藏社會主義學院《凝聚講壇》邀請向該院干部職工、學員及宗教界代表進行了授課。會上,他介紹,這部新時代民族工作領域的基本法律,是新時代黨的民族理論和歷史性成就的法治化成果,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法治保障。

圖為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法案室原主任彭建華在授課。趙朗 攝
他表示,該法律第二章作出具體規定,明確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引導各族群眾堅定“五個認同”、樹立正確“五觀”。對增進中華文化認同和構建中華文明標識體系作出具體規定。明確規定國家全面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分別對教育教學用語用字、公務用語用字、公共場合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等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彭建華還說,新時代制定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就是要發揮好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和尊嚴,用法律保障民族團結、維護各族群眾合法權益,依法治理民族事務,不斷提高民族事務治理能力和水平。
西藏羊日崗寺帕洛活佛是藏傳佛教直貢噶舉派“米拉日巴道歌”第42代傳人,同時也是西藏佛學院的經師。此次學習,他深感意義重大。他表示,在西藏佛學院教授國家通用語言課程中,深刻感受到積極學習國家通用語言,能夠讓僧尼學員更加深入地了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增強對中華民族、中華文化的高度認同。
他也相信,“育人者必先育己,立己者方能立人”,時刻督促自己,不斷提高授課水平,充分利用現代的教學設施,提高僧尼學員學習國家通用語言的積極性,營造學習國家通用語言的良好氣氛,從本職工作培養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關鍵時起作用”的愛國愛教高素質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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