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民生建設的偉大成就及歷史意義

在8月28日至29日召開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提出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十個必須”。其中,“必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體現了黨和政府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的執政理念和追求。
所謂民生,從字面上來理解,主要是指民眾的生計、生活。只有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科技和環境保護等切身利益問題,才能真正實現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中國共產黨堅持把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實際相結合,走出了一條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經過不斷的探索和實踐,在民生建設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逐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
20世紀50年代以前,西藏根本沒有任何民生建設。根據1959年民主改革前的統計,西藏約有330萬克土地(1克約合1畝),其中官家、貴族、寺院及上層僧侶占有329萬克,占有比例高達99.7%。百萬農奴沒有人身自由,被牢牢地束縛在三大領主控制的土地上,遭受著殘酷的統治和壓榨,過著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生活,90%以上的農奴被迫借下各種各樣的高利貸。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改善民生一直是西藏工作的一個重點。1952年10月8日,毛澤東接見西藏致敬團代表時指出:“共產黨實行民族平等,不要壓迫、剝削你們,而是要幫助你們,幫助你們發展人口、發展經濟和文化。”1955年9月4日,中共中央又專門致函中國共產黨西藏工作委員會,強調“必須用長期的幫助來實現西藏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事實上的平等”。進入西藏的人民解放軍和工作人員通過免費醫療和消除傳染疾病、興修水利、架橋修路、搶險救災、發放無息貸款、贈送良種農具、放映電影、以工代賑等方式,積極改善西藏的民生。西藏民主改革以后,國家高度重視和支持西藏經濟社會發展,各種民生建設也逐步推進。然而,由于自然環境限制和歷史因素影響,西藏的經濟社會發展緩慢,特別是自我發展能力不足,成為中國面積最大的連片特困地區。
改革開放以來,西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困難與問題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相繼召開了歷次中央西藏工作座談會,逐步形成了黨的治藏方略。其中,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成為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涵。1980年召開的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將發展經濟作為重要主題,標志著西藏發展的歷史性轉折。1984年和1994年的中央第二次和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開啟了全國支援西藏的局面,并形成“對口援藏、分片負責、定期輪換”的制度。2001年的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提出了促進西藏經濟從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的方針。2010年的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對推進西藏實現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作出了戰略部署,還對加快四川、云南、甘肅、青海省涉藏州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全面部署。2015年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首次概括了黨的治藏方略,即六個“必須”,其中一條是“必須牢牢把握西藏社會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對達賴集團斗爭的方針政策不動搖”。2020年的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把六個“必須”發展為十個“必須”,并堅持將“必須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作為新時代黨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內涵之一。
由此可見,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思想一直貫穿于西藏的工作中,并逐步上升到治藏方略的戰略高度。在黨的治藏方略的指引下,西藏的民生建設突飛猛進,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年全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86元,比上年增長11.8%。按常住地分,2018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797元,比上年增長10.2%,比2011年的16196元增長108.67%;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50元,比上年增長10.8%,比2011年的4904元增長133.48%。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區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520元,比上年增長11.6%。按常住地分,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23029元,比上年增長9.2%;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7452元,比上年增長11.4%。通過推進新農村建設、實施安居工程,農村居民住房改善顯著。2018年末城鎮居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積32.05平方米,比2011年的36.61平方米減少12.25%;農牧民人均自有住房面積38.58平方米,比2011年的29.61平方米增長30.29%。諸多有關民生的領域,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首先,教育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西藏和平解放以前,西藏教育以寺廟教育和私塾教育為主,學校教育十分薄弱,在農牧區沒有一所現代學校。民主改革以后,西藏教育被放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廣大人民群眾普遍享受接受現代教育的權利。在中央先后召開的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上,都把促進西藏教育的發展作為一個重大問題予以高度重視。為了使更多的農牧民子女能夠入學,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的特殊政策,如中小學全部實行寄宿制,由國家包吃、包穿、包住,并不斷提高“三包”標準;在內地省市開辦西藏班,每年由西藏自治區選送一批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小學畢業生到內地學習。西藏自治區財政還安排專項資金,讓西藏自治區生源考入區內中等職業學校的農牧民子女、城鎮低保家庭子女及企業困難家庭子女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同時,建立較為完善的貧困學生就學資助制度,切實保障家庭困難學生接受相應教育的權利。僅僅是“十二五”期間,西藏教育基本建設投入達117.89億元。目前,一套涵蓋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較完整的現代教育已經形成,西藏各族人民受教育權得到充分保障。截至2017年,西藏自治區全區共建成幼兒園1239所,小學806所,各級中學132所,高等教育院校7所,各級各類學校畢業人數從1959年的1.8萬人增加到53萬多人。內地辦學成績顯著,現有21個省市辦有西藏班(校),累計為西藏自治區培養輸送中專以上人才3.6萬余人。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區學前教育、小學、初中、高中階段、高等教育入學率分別達77.9%、99.5%、99.5%、82.3%、39.2%,人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55年。
其次,醫療衛生事業得到極大發展。和平解放以前,西藏醫療衛生事業極為落后,僅有拉薩的“門孜康”“藥王山”和日喀則的“格吉納嘎”三所醫療機構和少量私人診所,從業人員不足百人,加上民間藏醫也只有400余人,平均每千人只有不到0.4名醫務人員。民主改革以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西藏的醫療衛生事業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牧區的醫療衛生條件不斷得到改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逐步完善。一是建立了覆蓋全部農牧民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農牧民免費醫療經費從1978年的年人均5元,提高到2017年的年人均475元,提高了95倍。僅僅是“十一五”期間,國家和西藏自治區用于農牧民免費醫療的經費就達17億多元。西藏自治區全區的農牧民全部享有農牧區醫療制度,縣、鄉覆蓋率均達到100%。二是不斷完善基層醫療衛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十二五”期間,西藏自治區投資18億元建設衛生基建項目,衛生機構增加至1435個,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區有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1547個,床位16787張,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總數達到19035人,分別比民主改革前增長24倍、35倍和23倍,每千人病床數和衛生技術人員數分別達到了4.88張和5.54人。全區孕產婦死亡率由解放初期的5000/10萬下降到2017年的102/10萬,嬰兒死亡率由430‰下降到10.38‰。三是堅持推進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工作。各地逐步建立健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采供血和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服務網絡,以縮短城鄉居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差距,實現健康公平。四是加強鄉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衛生人才隊伍素質。
另外,西藏自治區初步構建起城鄉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和平解放以前,西藏的社會救濟主要以帶有濃厚的家族、宗族色彩的互助救濟形式為主。民主改革以后,政府完全承擔起社會救濟的主體責任。目前,西藏自治區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已經基本建立,主要由三種形式組成,即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戶供養制度和城鄉特困群眾醫療救助制度。以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體系為例,西藏自治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自2007年建立以來,不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12年1月起,西藏自治區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于2300元以下的農村居民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對應的扶貧對象是83.3萬人,占西藏自治區全區農牧區總人口的34.42%。2018年1月1日,西藏自治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384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再次提高到每人每年4450元,五保供養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4940元。同時,政府還持續開展扶貧、災害救助等工作,鞏固和加強了西藏自治區農牧區的社會救濟事業。截至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區農村居民有18.76萬人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發放低保救助金5.50億元。2012年初,西藏自治區開始實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12年4月開始發放首批養老金時,西藏自治區有21.95萬農牧民參與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015年7月1日起,西藏自治區合并實施原有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建立了全區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截至2019年初,繳費標準設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2800元、3300元等12個檔次,以滿足廣大城鄉居民的不同需要。截至2017年,西藏自治區74個縣(區)年滿60周歲的居民均可領取基礎養老金,領取基礎養老金人數共計283647人; 2018年,西藏自治區全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65.90萬人。
并且,西藏文化建設走向繁榮和創新。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藏族人民創造了燦爛的文化。但是在和平解放前,藏族文化主要依附于宗教而存在。民主改革以來,黨和國家采取了有力措施,積極推進西藏文化建設,開創了西藏文化發展的新局面,藏族傳統文化和各類文化遺產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和開發。除了對布達拉宮、羅布林卡和薩迦寺等重點文物古跡實施修繕,還注重基層文化設施建設。“十一五”期間,西藏自治區把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列為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大力推進了“文化惠民工程”。國家和西藏自治區先后投入3.4億元,專項用于文化設施建設、設備配置、隊伍建設和活動建設,是“十五”期間的6.9倍。截至2012年末,西藏自治區全區新建成了74個縣綜合文化活動中心、149個鄉鎮綜合文化站,共享工程西藏自治區分中心、7個地市分中心、73個縣支中心、103個鄉鎮基層點、2000余個村基層點,初步形成了區、地、縣、鄉、村五級文化設施網絡,西藏自治區全區廣播電視綜合覆蓋率分別達到了90%以上。“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間,西藏自治區文化發展進一步鞏固。截至2015年底,建成了1個西藏自治區分中心、4個地市支中心、74個縣支中心、692個鄉鎮基層點和5300多個村居基層點的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2018年末,西藏自治區全區廣播、電視人口綜合覆蓋率分別達97.14%和98.21%。基本實現市(地)有圖書館、縣有綜合文化活動中心、鄉有文化服務中心,每個行政村有文化室、農家書屋、電影放映室。
通過以上幾個方面,可以反映60多年來西藏民生建設的巨大成就。西藏自治區從2015年底至2019年底,貧困人口由62.8萬減少到0,貧困發生率由25.32%降為0。2019年12月,74個縣(區)全部脫貧摘帽,西藏自治區實現脫貧摘帽。在經濟社會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西藏的發展進入了質量提升的階段。為了解決脫貧攻堅取得勝利之后的相對貧困問題以及各類返貧問題,西藏自治區各地紛紛著眼于探索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力爭從“輸血”型發展向“造血”型發展轉化,從產業結構調整、各類人才培養、技術技能培育等方面,進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區的自我發展能力。民生的改善,大大提高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與幸福感,增強了人民群眾對黨和國家的認同。如今的西藏自治區,處處是美麗、幸福、祥和的氣氛和風光。(中國西藏網 特約撰稿/方素梅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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