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西藏98名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聘任儀式在拉薩舉行。此次聘任是西藏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行動,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務實舉措,標志著自治區營商環境建設邁入了一個新階段。
據了解,前期,通過各市(地)和各部門推薦、企業和商協會自薦等形式推選了特邀監督員,經嚴格資格審查,最終確定聘任98名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
自治區投資促進局副局長李愛民說:“客觀來講,西藏營商環境與發達省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特別是在行政審批效率、政策落實力度、市場公平競爭等方面還有提升空間。”開展營商環境監督工作,就是要堅持問題導向,推動存量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為發揮好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作用,自治區投資促進局制定印發《西藏自治區優化營商環境特邀監督員工作制度(暫行)》,要求監督員重點圍繞政策落實、行政審批、執法監管、服務效能等方面積極行動,鼓勵監督員要加強監督批評,發現和宣傳好的經驗做法,直面問題,提出更多建設性意見。
西藏珠穆朗瑪律師事務所律師旦增卓嘎說:“非常榮幸能夠受聘為自治區營商環境監督員,我將發揮律師在政府與企業間的紐帶作用,一方面,向企業解讀政策、化解疑慮;另一方面,向政府傳遞企業對法治環境的具體需求,推動‘政企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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