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消息稱,已于近日部署2026年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這是證監會自2024年新“國九條”發布以來,部署的第三輪打擊和防范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專項行動。
此次行動更加突出早發現、強防范、優機制三項目標,一體推進發現、懲處、退市、投保有機銜接,主要圍繞以下四方面重點任務開展。
——進一步嚴密監管發現網絡。
據了解,在前兩輪專項行動中,證監會強化線索識別和處置的針對性,及時發現、糾正、查處違規問題,非現場和現場監管相結合,日常監管和稽查執法相結合,定期“體檢”和突發“急診”相結合,對上市公司年報、半年報財務數據集中進行循環排查,同時高度重視輿情、舉報、內外通報的問題線索,發現能力明顯提高。
本次專項行動明確,將進一步優化分類監管,加強預警信號常態化監測排查。強化監管大數據倉庫信息查詢,強化財務舞弊監管AI大模型應用。同時,加快建設財務舞弊非現場監測和發現中心,加快建設第三方配合造假監測中心。
——進一步落實嚴懲重罰要求。
前兩輪專項行動期間,證監會作出正式行政處罰107起,合計罰沒金額超30億元。其中,對東旭集團、東旭光電、高鴻股份、東方通、億利潔能等5家公司處以億元罰款。
同時,紫天科技、立方數科等18家公司因嚴重造假被強制退市,對市場形成較大威懾,“造假必退市、退市不免責”的嚴監管氛圍正加速形成。
本次專項行動對相關工作作出進一步部署,明確將堅決落實造假退市、占用償還、退市不免責的監管要求。堅決向公安機關移送一批涉嫌欺詐發行、違規披露、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線索。
——進一步構筑公司和中介把關兩道防線。
前兩輪專項行動期間,證監會會同財政部出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辦法》,依規注銷8家會計師事務所、66家評估機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對60家中介機構合計罰沒約8.46億元。
在鼓勵“吹哨人”方面,證監會會同財政部修訂《證券期貨違法行為“吹哨人”獎勵工作規定》,獎金比例由案件罰沒款金額1%提升為3%,獎金上限提升至100萬元,更好地防范和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
本輪專項行動期間,證監會將切實約束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行為;壓實董事會秘書、獨立董事和審計委員會職責;鼓勵保薦、審計等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積極“吹哨”,對于在發現造假行為時主動報告的,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進一步完善綜合懲防長效機制。
前兩輪專項行動期間,證監會向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多次移交第三方配合造假主體,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通過刑事追責、行政處罰等方式嚴肅追責,綜合懲防合力正全面凝聚。
部門協作也在不斷完善,合力打好懲防“組合拳”。今年1月5日,證監會牽頭召開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跨部門工作推進座談會,12個部門共同研究重點工作。
本次專項行動明確,將在全力推進基礎制度建設的同時,優化上市公司監管執法信息統籌發布,提升執法威懾效果;大力推進貫通式一體化執法,提升發現查處效率。
同時,進一步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示范引導作用,推動更多代表人訴訟、其他支持訴訟等典型案例落地。完善第三方配合造假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加大跨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交互,探索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發現、懲處、預防工作經驗。
業內人士表示,經過前兩輪專項行動,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財務造假的發現能力正在逐步提高,懲處力度明顯加大,打擊第三方配合造假也取得多方面突破。隨著新一輪專項行動落地,將進一步推進“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市場生態加速形成。
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或“中國西藏網文”的所有作品,版權歸高原(北京)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任何媒體轉載、摘編、引用,須注明來源中國西藏網和署著作者名,否則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