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都市芒康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對7起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開展現場巡回審判。
活動當日,芒康縣人民法院在該縣大禮堂設立巡回法庭,對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尼某某等7人盜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以盜伐林木罪分別判處各被告人拘役或有期徒刑及適用緩刑、并處罰金;同時,判令各被告人承擔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按照生態修復方案在指定區域補植復綠,并在縣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此次庭審邀請了芒康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林業部門工作人員、鄉鎮護林員及當地群眾代表,并視頻連線15個鄉鎮,約2000人參與庭審旁聽,以“身邊案”教育“身邊人”的形式,為當地群眾敲響了生態環境保護的警鐘。
該案審理過程中,芒康縣人民法院深入貫徹恢復性司法理念,不僅依法懲處犯罪行為,更注重受損生態環境的修復。判決明確責令被告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植復綠,并要求存活率達到85%以上,確保生態修復真正落到實處。同時,公開賠禮道歉,實現了“懲治犯罪+生態修復”的多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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